浦江县人民法院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法院工作人员公告
经中共浦江县委同意,浦江县人民法院面向全省机关部门公开选调法院工作人员。 一、选调名额 选调法院工作人员6名(其中女性不多于2名) 二、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审判事业,具有较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及受过党纪政纪、刑事处分历史;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已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A类法律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以上法律职务者免笔试; 4、具有公务员身份,且公务员年度考核历年为称职以上;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 7、配偶、直系血亲及近亲属中无因犯罪受刑事处罚或在押的。 三、报考事项 1、报名时间:2008年6月16日至6月30日。 2、报名方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信函报名的办法。报名者须提供以下资料:①个人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奖惩情况、联系方式);②学历、学位证书;③A类法律执业资格证书;④身份证、工作证;⑤近期正面二寸免冠彩照3张。 现场报名者可持上述材料于报名时间内到浦江县人民法院政治处报名;信函报名者可将报名表与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一起以邮政形式于2008年6月30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邮寄至浦江县人民法院政治处,相关事宜请登录浦江人才网(http//www.pjren.com/)查询及下载报名表。 3、报名地点:浦江县人民法院政治处(地址:浦江县浦阳街道恒昌大道166号),邮编:322200。联系人:沈敏,联系电话:0579-88181203,传真:0579—88181298。 4、报名人数不足选调名额的2倍,按比例核减选调名额。 5、浦江县人民法院政治处负责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浦江人才网站公布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本人按时到浦江县人民法院领取准考证。 6、招考的具体事宜详见招考简章,请登录浦江人才网查询。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08年6月16日 |